财务报账注意事项
一、报销单据的使用
1、如果只需付质保金或货物尾款的,应使用“湖南学院领款凭证”,一定需要使用部门核实售后服务没有任何问题,并且质保期已到,由使用部门办理质保金支付手续到财务转账支付。
2、如果是出差费用,必须填“差旅费报销单”,其中在费用单上应写明“出差日期”,除长途汽车、火车、飞机票填在“车船费”一栏外,其他的的士票,公车票或其他票据应该归入“其他费用”一栏。
3、除此之外,其他的费用报销,均应填“湖南学院费用支出报销审批单”,该单据后面粘贴的只能是发票,费用领取表不需要填制该单据进行报账。
二、票据整理、粘贴要求
1、先将票据整理分类。对于集中较多的票据按照内容进行分类,如办公用品、电话费、设备维修费、学生活动费等,按照类别、项目分别粘贴。
2、准备粘贴单,再将票据按照先大后小的方式粘贴(即:“鱼鳞式”粘贴法),要求每张票据均保证贴在粘贴单上,不得集中在中间粘贴,要避免将票据贴出粘贴单外,但票据超出部分可以按照粘贴纸大小折叠在粘贴范围之内。
3、票据比较多时可使用多张粘贴单;
三、费用报销单填制注意事项
1、应用黑色水笔填写费用报销单(不能使用圆珠笔、铅笔、红笔),并且绝对不允许涂改。金额大小写要一致,若有涂改的痕迹,打回重新履行报账流程。
2、经办人和验收人不能为同一人,而且每张发票必须有经办人签名。
3、单笔对公的费用超过2000元的原则上实行转账支付,若是转账,需要提供与开票单位一致的开户行银行和账户明细,若不是同一单位,需要对方提供“委托函”并加盖公章。
4、购买仪器设备、电子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或是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超过800元的资产,都应该先入固定资产,然后再报账。
5、费用单上的附件张数,除了发票之后还需包括会议通知单、明细单等其他附件,另外在费用单的金额栏必须写上大小写金额。
6、不要用订书机订票据。
7、原则上一个部门报账只能由部门负责人指定报账员来报账,若报账员发生调整,部门负责人需要到财务处进行备案登记。
8、部门报账时,报账金额不能都采用领取表形式支付,若确实由学生领取的金额,必须注明班级,以便随时抽查核实,若老师领取费用,必需注明事由,并进行相应个税代扣。
9、个人往来必须在当年年底11月份前冲抵完毕,若有特殊情况不能进行冲抵的个人往来,需要进行书面情况说明。
10、请各部门负责人随时关注本部门的预算执行情况,尤其12月份,若已超预算,请停止签字报账;年中发生的突发事件需要追加预算的,请走追加预算的流程,院长和分管财务院领导需要在追加预算上签字再把原件交财务入账。
11、严禁无预算报账,原则上不能事后追加预算。
12、出差开会(含招生就业)所产生的开支票据应该在差旅期间内发生的,超期出现的票据不予以报销。
四、报账流程:报账员填写凭证→部门负责人签字→主管院领导签字→财务领导签字→会计制单→复核→出纳支付(主管一栏谁签字,谁买单)
五、个人公积金查询
各位在职教职员工如果需要查询个人公积金汇缴、对冲、支取明细,只需进入湘直公积金网站,在公积金登陆查询录处单击“个人信息查询登陆”,输入“身份证号”或“光大银行卡号”,再输入初始密码(初始密码111111)登陆即可(首次进入后建议更改初始密码)。学院财务已经与公积金中心协商,替教职工免费办理公积金到帐短信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