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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4-07    作者:熊一心     来源:     点击:

关于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的通知

由于税制改革,个税史上首次年度汇算于202041日开始了。税务局要求我校教职工于530日前完成此项工作。疫情期间,推荐各们老师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自行申报。注意:退税可以放弃,补税必须办理。

第一步:登录个人所得税APP进入综合所得年度汇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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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步:选择使用已申报数据填写,点击开始申报进入申报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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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步:阅读申报须知,确认个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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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步:进入标准申报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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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工资薪金栏后点击奖金计税方式选择】有:全部并入综合所得计税和单独计税两种方式,可任选其一种汇算方式,系统不自动带入校外取得的劳务报酬和稿酬所得。如您存在以上两项收入,请点击劳务报酬和稿酬,进行新增填写,完善校外收入情况。

第五步:相关数据填写完整后选择右下角下一步】,进入税款计算界面,点击【提交申报】。申报成功后可查看申报记录并进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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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在此界面时请检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的支出)等是否能享受抵扣的均已填写,如符合要求而未填写的请及时补填。

 

 

第六步:绑定银行卡进行退税或补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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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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