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生平安保险”(简称“学平险”)是国家为在校大(包括研究生)、中、小学生安排设计的优惠险种,具有“国家推动、政策优惠、缴费低、保障高”等特点。
二、学院关工委“学平险”办公室和二级关工委须配合保险公司认真做好“学平险”的宣传发动、保费收缴(学生自愿)等工作,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三、学院关工委“学平险”办公室每年须设计和寄发“给新生家长的一封信”工作,召开学生辅导员及学生生活部长会议,进行专题保险知识讲座活动。使学生了解“学平险”的重要性。
四、学院关工委“学平险”办公室须认真做好学生理赔环节中的材料收集工作。接待学生做到耐心、细致、周到、热情。
五、学院关工委“学平险”办公室须做好与保险公司有关学生投保、理赔的衔接工作。造册、登记、签收等手续要求齐全。
六、学院关工委“学平险”办公室保险代理人员须认真学习保险工作的法规及知识,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七、学院关工委每年组织召开一次全院“学平险”宣传工作动员会和总结会。做好”学平险”的宣传、理赔、监督等工作。
八、各二级关工委须积极协助保险公司和学院关工委“学平险”办公室,按要求、规定做好各项“学平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