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教师〔2019〕6号)文件精神,加强(中国)机械行业先进装备制造职业教育集团成员院校“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工作,经集团理事会和师资建设委员会主任批准,决定在成员院校中开展“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中国)机械行业先进装备制造职业教育集团成员院校中专任教师。
二、认定标准
《(中国)机械行业先进装备制造职业教育集团“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试行)》(见附件1)。
三、认定办法
1.集团成员院校组织校内专任教师自愿申报。
2.集团各成员院校组织校内外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行业名专家5-7名,按照《(中国)机械行业先进装备制造职业教育集团“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试行)》中条件进行认定。
3.集团各成员院校认定结果报集团师资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4.集团师资建设委员会主任审批。
四、报送材料
1.集团成员院校认定结果公文(加盖单位公章)
2.集团“双师型”教师认定申请表(附件2)。
3.集团“双师型”教师汇总表(附件3)。
五、有关要求
1.认定结果公文电子档(PDF格式)于2020年9月30日前发送至szjswyh@163.com邮箱,逾期不再受理。
2.认定结果公文电子档文件名:院校全称+2020年双师型教师认定结果。
六、联系方式
(中国)机械行业先进装备制造职业教育集团师资建设委员会办公室,联系人李超,联系电话024-88252636,13066633009
附件:
1.先进装备制造职教集团“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
2.先进装备制造职教集团“双师型”教师认定申请书
3.先进装备制造职教集团“双师型”教师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