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及廉政建设责任书签订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04/17    浏览次数:

各党总支、部门、学院

为切实抓好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廉政建设责任的落实,推动党员领导干部和教职工落实廉政责任,现就签订2019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及廉政建设责任书(以下简称“责任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责任书签订范围

学校纪委组织校领导及中层干部的责任书签署,各党总支组织所属基层党员干部和关键岗位人员的责任书签署。其中,中共党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非中共党员签订廉政建设责任书。

(一)校领导及中层干部的责任书由学校纪委负责制定并组织签署。

(二)基层党员干部和关键岗位人员的责任书由各党总支负责制定并组织签署。

(三)承担基本建设和基础设施改造任务的关键岗位人员的责任书,由工程管理部门所在党总支组织签署。

二、责任书的备案工作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及廉政建设责任书实行备案管理。校领导及中层干部的责任书一式三份,签订后,签订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由学校纪委存入干部廉政档案并监督执行。其他层次责任书由各党总支存档,签署责任书的人员名单报纪委备案。责任书签订和备案工作必须于2019年5月10日以前全面完成。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高度重视责任书签订。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廉政建设责任书是推动领导干部落实“一岗双责”,增强教职工廉政意识的重要手段。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在规定的时间内高质量完成责任书的制定、签订和备案等工作。各党总支必须与所属的基层党员干部以及涉及招生录取、基本建设、物资采购、财务管理、科研经费、校办企业和学术诚信等“七大关口”,与“人、财、物”打交道的关键岗位人员签订责任书。校领导及各党总支部门、学院负责人要监督责任书签订工作的落实。

(二)突出重点,保证责任书内容质量。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及廉政建设责任书不得与其他业务工作责任书合并,必须单独签订。二级党组织和纪检委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的“两个责任”,要在责任书的制定、签署、执行等过程中得到体现。责任书内容要突出我校工作特点,要结合学校“建卓越、争一流、创双高”的中心工作,抓住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岗位的廉政风险点,把责任明确到人。责任书签订后,责任人和责任对象要对照责任内容,不折不扣地落实责任书规定的履责内容。

(三)强化考核,推动责任书工作落实。责任书签订和报备工作纳入学校基层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过程考核(以下简称“过程考核”),学校纪委将在过程考核中期检查中对责任书签订和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在全校范围通报检查结果。对未按要求抓好责任书签订工作或者未按照责任书规定的内容抓好落实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1.校领导和中层干部责任书模板

2.      党总支签署责任书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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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