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上级纪委关于高校纪检工作的有关要求,对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纪检委员职责作如下规定。
1.协助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本部门党组织和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
2.参加或列席本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会议、党政联席会议,对本部门领导班子及成员落实民主集中制、行使权力情况进行监督。对本部门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情况进行监督。
3.监督本部门党组织和党员遵守党章、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纪律规定和学校重大决策部署等情况。
4.监督本部门党组织和党员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条规定精神、学院八条禁令情况,特别是重要时间节点、节假日的落实情况。
5.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和问题的性质、轻重,及时向本部门党组织提出处理建议或向学院纪委汇报情况。
6.协助学院纪委和本单位党组织检查处理或复查党员违纪案件,考察了解被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并给与教育和帮助。
7.定期向学院纪委汇报和反映党内外对学校各级领导干部在执行党的纪律、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及其他方面的重要意见和建议。
8.参加学校纪委召开的有关会议和培训,完成学校纪委交办的工作。
中共365英国上市网站官网纪律检查委员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