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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4年度湖南省社科基金教育学专项课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2-08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部门、学院:

根据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基金办公室、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印发的《关于做好2024年度湖南省社科基金教育学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湘教科规通[2024]1号)文件要求,我校现启动校内申报工作,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选题

课题选题应根据课题申报指南(见附件)进行申报,选题即课题题目,不得修改,否则不予立项。

二、申报名额

我校申报名额为2项。

三、申报条件

1.课题申请人须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具有一定学术积累,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省社科基金项目、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省社科基金思想政治研究项目及其他省级项目负责人,在2023年度(以申报时间为准)已申报省自科基金项目、省教育科学规划2024年度课题及其他省级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报本年度课题。有省社科基金项目或者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被终止的负责人三年内、被撤销的负责人五年内不得申报或参与申报。

2.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项目,须在《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中注明所申报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内容基本相同的不能再次申报。

3.课题成果要体现鲜明的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着力推出体现省级水准的研究成果。基础研究要立足学术和学科发展前沿,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要着眼教育发展中的重大实际问题,力求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

四、申报程序

1、校内申报

请申报人于2024年2月24日中午12:00前登录学校科研系统进行申报,逾期将不予受理。

2、校内评审

(1)形式审查与资格审查(2月24日)

学校对项目负责人的申报资格和项目申报书的格式、内容进行形式审查。

(2)专家评审(2月25日-2月26日)

从校外专家库中抽取专家成立省社科基金教育学专项课题评审专家组,对项目进行择优遴选。

(3)结果公示(2月27日-2月29日)

项目评审结果在学校智慧校园进行公示。

(4)系统填报(时间另行通知)

拟推荐项目的申报人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修改完善申报材料,注册“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服务平台”账号,完善个人信息后申报。


附件(见学校科研系统)

1.关于做好2024年度湖南省社科基金教育学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2.湖南省社科基金教育学专项课题申报材料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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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