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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下半年课题集中结题通知

发布日期:2023-10-07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位课题负责人: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课题管理,确保立项课题按时、高质量地结题,现启动我校2023年下半年课题集中结题受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一)按申报计划应在2023年12月之前结题的各类厅级及以上项目(含校级课题);

(二)申请延期至2023年12月结题的各类厅级及以上项目(含校级课题);

(三)预期成果已完成,申请提前结题的各类厅级及以上项目(含校级课题)。

二、结题要求

(一)请各课题主持人于10月20日前将结题材料电子版打包命名为“结题(姓名+课题编号+课题名称)”,发送至科技处邮箱hngykjc611@163.com,同时提交一套完整纸质版至科技处611办公室。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结题评审,评审通过后再推荐上报。

(二)结项成果不低于立项单位结题标准(参见该课题当年立项文件或课题管理办法)和申报书预期成果。

(三)结项成果要求

1.所有决策咨询报告、学术论文和专著等研究成果须标明所申报课题研究成果字样(课题编号、课题名称、课题类别),未标注的不得作为结题成果提交。

2.论文、著作未正式刊出,稿件录用通知、书稿以及未标注成果均不能作为结题依据。

3.所提供的研究成果应是在项目执行期内获得的,且与项目研究内容高度相关,与研究主题不相关的不得作为结题成果提交。

(四)各类学会、协会、研究会课题不安排集中结题与推荐,请课题主持人自行联系3至5位同行专家(副高以上)对成果进行鉴定,并向课题立项单位申请结题验收。请课题主持人及时将有专家鉴定签名的《结题申请推荐表》、整套结题材料、立项单位验收结果和结题证书提交科技处备案。

三、材料要求

(一)完整结题材料包括(包括非集中结题课题):结题情况一览表、结题报告、研究报告、相关研究成果及推广应用材料,成果查验截图;立项文件、申报书、开题报告(或项目合同任务书)、中期检查报告。

(二)论文、著作等成果材料具体包括:发表的论文复印、扫描件包括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页、封底及论文全文;出版的著作包括封面、封底、版权页。所有发表成果电子档须为原件扫描或知网(万方等检索网站)下载的已发表文章。

(三)提交材料数量:所有结题课题均提交一套完整纸质材料(学校存档使用),待学校集中结题评审合格并同意推荐上报结题后,再根据课题立项主管单位的要求,准备结题材料并上报。


科技处

2023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