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二级学院:
根据国家民委办公厅发布的《关于申报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2021年度课题的通知》(民办发[2020]92号),现启动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2021年度课题申报的指导思想、项目类别、申报要求、选题参考等内容,详见《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2021年度课题申报指南》(附件1)。
二、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2021年度其他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可参加两个课题的申请。已承担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但尚未结项的课题负责人不能申报。
三、课题负责人须保证所申请的课题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课题申请中弄虚作假者,按《国家民委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四、本年度继续实施限项申报。我校名额20项。请有意申报的老师于2021年3月1日之前将申请表、论证活页(WORD文件格式)和汇总一览表(EXCEL文件格式)打包后发送至电子邮箱9290743@qq.com。
五、校内评审
1.形式审查。学校对项目负责人的资格和项目申报书的格式内容进行形式审查。(3月2日---3月3日)
2.专家评审。学校组织校外专家根据本通知规定的项目任务、项目要求等内容,对项目进行择优遴选。(3月3日---3月7日)
3.结果公示。项目评审结果在学校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月7日---3月10日)。
4. 项目报送。拟推荐课题负责人于2021年3月8日中午12:00之前将纸质版《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课题申请表》(附件2)和《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课题论证〉活页》(附件3),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各一式4份;《申报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2021年度课题汇总一览表》(附件4),一式1份报送至科技处。同时,并确保电子版与纸质版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一致性。逾期不予受理。
科技处
2020.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