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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学校第五届长沙市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时间:2018-10-16 08:34:23  浏览:

各二级学院、部、中心:

  根据《关于推荐第五届长沙市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候选人的通知》精神,为顺利完成第五届长沙市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候选人推荐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以及相关科学领域,从事科技研究

  与开发、科学技术普及与推广、科技人才培养或者致力于促进科技与经济结合的人员,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8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二、评选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和优良的职业道德。

  (二)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做出突出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做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三、推荐程序

  (一)自主申报。由专业技术人员自主申报,填报《长沙市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候选人推荐表》(附件2),并按要求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二)部门、二级学院推荐。由部门、二级学院汇总本部门、学院候选人材料后统一报至组织人事处。

  (三)材料初审。由学校人事处、教务处、科技处对申报材料进行核实(重点审查其申报材料、证书和证明等是否真实、齐全,内容格式等方面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四)学校评议。由学校组织人事处、教务处、科技处负责人及学术委员会专家代表组成评审委员会,对申报人员进行基本情况及申报材料评议,确定2-4名拟推荐人选,报学校党委会审议。

  (五)上报。评议结果经学校党委会审议通过后报送长沙市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材料报送

  (一)《长沙市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候选人推荐表》。

  (二)候选人先进事迹材料(要求1500字以内,由候选人所在部门、学院报送)。

  (三)候选人代表性成果和业绩证明材料。

  主要包括:

  1. 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及专著(论文应注明发表的刊物名称、时间、刊期)及被他人引用的论文、专著证明;

  2. 主要科技成果目录或知识产权证明(科技成果应以在国内做出的为主,被推荐人均应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并注明科技成果或知识产权参与人数及个人排名情况,附有关部门的正式鉴定书);

  3. 获奖证书复印件(包括获奖排名等材料,获奖证书与申报成果应一致);

  4. 技术转化应用证明(取得经济效益的,要有实事求是的证明材料,并加盖有关单位财务章)。

  (五)候选人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JEPG格式电子文档)。

  (六)材料申报时间:2018年10月22日前。所有材料纸质稿交至组织人事处,电子档打包以“长沙市科技人才推荐+姓名”为文件名发送到邮箱:526458210@qq.com,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组织人事处  伍老师

  联系电话:82946144         

  电子邮箱:526458210@qq.com

  附件:

  1.关于推荐第五届长沙市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候选人的通知(长科协发〔2018〕57号)

  2.长沙市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候选人推荐表

关于开展学校第五届长沙市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doc

                   组织人事处

                   2018年10月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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