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被评为长沙市2013年度节能示范单位并获专项奖金
本网讯 7月3日,从长沙市发改委(能源局)传来喜讯,经能源管理机构推荐、专家集中评审、现场核查、媒体公示等程序,我院被评为长沙市2013年度节能示范单位获2013年度长沙市节能示范单位专项奖励资金10万元。
一直以来,我院重视“两型”校园建设,贯彻落实节约资源与环境保护的基本国策,不断推进学院节能降耗、环境美化工作。近几年,在学院的正确领导下,在相关职能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后勤处建设了水电信息采集与节能管理系统、学生食堂“煤改气”工程、学生公寓智能售电及恶性负载识别器系统、学生公寓太阳能空气能一体化热水系统等一系列节能降耗示范项目,在教学办公场所逐步更换使用节水节电等节能产品,建设了一系列校园绿化美化工程,并组织人员积极开展学院节能示范单位申报工作。
通过不懈努力,我院节能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学院2011年立项申报长株潭“两型”示范创建单位;2013年6月,湖南省发改委对学院“万家企业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考核”进行复核,我院获优秀等级;2014年6月,学院被评审为“2013年度长沙市节能示范单位”,同时积极申报了湖南省长株潭两型实验区管委会、省财政厅2014年两型社会建设专项资金。
(文/彭林 编辑 宋泽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