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培训
学院党委按照省委《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中发〔2013〕4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 关于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4〕4号)、《中共湖南省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湘发〔2013〕5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印发〈湖南省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办发〔2014〕3号)和《中共湖南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印发〈湖南省高等学校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湘群组发〔2014〕17号)文件精神,积极推动学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2014年3月11日上午举办了由党委班子成员、各总支书记、系(院)、部主任、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学院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负责人及部分工作人员参加的学习培训。
学院纪委书记、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主任李玲作了辅导报告,就教育实践活动“五个阶段,三个环节,23个步骤”的活动内容和关键问题,特别是就如何制定实施方案、选择自选动作、做好宣传发动等方面的工作进行了生动讲解。并要求各党总支迅速行动起来,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研究部署各党总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立系部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明确人员分工,在3月18日之前完成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制定工作,3月底,各党总支要召开动员大会。
培训现场
学院党委书记、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熊琦从国家发展与治理现代化、党的建设和学院发展实际等方面,进一步强调了开展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活动的现实重要性,要求班子成员、各总支书记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理解和认识这次活动的重要意义,对学院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提出了四点意见。(1)要统筹兼顾。要借助教育实践活动这个东风,进一步加强内涵建设,提升党员干部形象,不能顾此失彼,切实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2)要避免走形式主义。好的内容需要一定的形式表现出来,形式也是为内容服务的,不要搞单纯的形式主义,让师生反感,要将教育实践活动与专业建设、课程改革、管理创新和制度建设紧密结合起来,确保活动取得实效。(3)要领导带头。在座各位既是领导又是群众,具有双重身份,要以身作则,带头参与,层层示范,始终在教育实践活动中走前列、作表率。(4)要勤于督导。学院督导组负责对各党总支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确保教育实践活动方向不偏、环节不少、标准不降,严格按照上级部署,扎实做好教育实践活动各个环节的工作。
(杨迪禹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