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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寒假放假相关工作通知

发布日期:2023-01-07   来源:   点击量:



各部门、二级学院,全校师生: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变化,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将2023年寒假放假与春季开学时间通知如下。

一、放假及开学时间

1.全校学生2022年12月30日完成教学计划即放寒假。

2.全校学生2月18~19日入学报到,2月20日(周一)正式上课;原则上不提前返校。

3.教师2023年1月6日前完成阅卷、上报成绩;学校1月10日--2月16日放寒假;各部门(学院)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假期轮休及值班,做好假期及开学前各项工作;2月17日中层及以上干部上班,2月18日全体教职工正式上班。

二、寒假工作安排与要求

1.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已实施“乙类乙管”,请师生员工强化“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健康理念,认真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等防疫工作。

2.教务处、各二级学院统筹安排好阅卷、成绩上报及下学期开学考试工作。

3.组织人事部做好2022年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及2022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相关工作。

4.各二级基层党组织、各部门(学院)按要求做好2022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

5.保卫处在放假前组织全校安全大检查,进一步检查、督促并落实学校各项防火、防盗及人身财物安全工作。

6.寒假期间学校总值班按《学校总值班滚动安排表(2023年1月-3月)》执行,请各值班人员按时到岗值班,切实履行值班职责。值班期间,遇有突发等情况须及时向学校有关领导报告,及时妥善处置。

党政办公室

2023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