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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部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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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国庆期间学生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16-03-01      信息来源: 学生工作处      点击数:

保卫处、各系、各辅导员:

    9月29日至10月5日为国庆长假,请学生管理工作部门做好如下工作:

1、    请各系、各辅导员认真做好国庆节前后的学生考勤及安全教育工作,辅导员原则上不准请假。需请假学生务必办理好请假手续,各辅导员掌握并登记好假期中本班学生的去向,并督促同学们按时返校上课;

2、    各系安排好国庆节期间的值班人员,值班表上报学生处,做好国庆节期间的工作安排及学生事情的处理;

3、    保卫处安排好假期校园的安全保卫工作值班及重大安全事故的处置工作;

4、    请各系辅导员按要求做好新老生人数、走读生人数及宿舍住宿(含经济房)情况的清理工作,国庆节后第一周上报学生处。各系、辅导员不得再新批走读、调经济房等。国庆节后不再批学生的分期缴费,并请辅导员按催缴学费要求做好催缴学费工作;

5、    9月27日晚7点在新纪元广场举办迎新晚会,请学生管理工作各级领导、辅导员参加。9月28日上午9点在田径运动场举行2008级新生军训检阅暨开学典礼,请学生处保卫处、各系领导等按时参加。

    以上工作请大家落实完成为盼!

 

学生工作处

2008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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