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各班级:
为体现党和政府对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心,帮助他们缓解因物价上涨带来的生活困难,学院决定,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09年春季临时伙食补贴,现将评定要求通知如下:
1、评定对象:05—08级在校各班学生。
2、评定额度和金额:
评定比例为05-08级各班级(系)人数的20%,你系评定人数为 人,每生每月40元,补贴期限5个月(09年上学期),每人200元。
3、评定程序:
各系按下达评定人数将评选名额下至班级(辅导员)。09级困难新生和其他困难学生补助由总支书记按给定计划评定。评定程序为:学生本人申请→辅导员组织审查→班级困难学生民主评议小组评议确定→系审查汇总上报→学生工作处→学院审定发放补贴。要求在10月份内审批发放完毕。
4、评定的基本条件:
(1) 家庭经济困难,无不当奢侈消费;
(2) 08-09学年度未享受国家二等及以上助学金,未享受国家奖学金和国
家励志奖学金;
(3) 在校期间未受学院处分,遵纪守法;
(4) 班级评定名额确定为本班人数的20%内。
5、各系按给定的名额进行评选,以辅导员所带班级为单位列表分系汇总后于10月22日前上交学生工作处姚丹丹老师处(学生伙食补贴发放登记表纸质文档一份和相应EXCEL电子文档),所有评定对象由学生工作处在校园网学生处通知栏和学院公告栏中向全院师生公示。
特此通知。
学生工作处
2009年10月14日
注:1、09年上学期学生伙食补贴发放登记表电子文档已挂校园网学生处资料下载栏;
2、困难学生伙食补贴全部通过银行卡形式发放,学生建设银行账号号必须是学生本人实名的银行卡账号,不得借用他人银行卡,否则造成补贴发放不到位,其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