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采购项目名称: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校(园)方责任保险、学生实习责任保险项目
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时间:2021年3月17日至2021年3月23日
更改为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21年3月17日至2021年3月25日
首次公告截止日期:2021年3月26日上午9:30
原开标截止时间:2021年3月26日上午9:30
更改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年3月30日上午9:30
投标人资格条件(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未按规定提供属于无效投标:
具体变更内容 |
更改前投标人资格条件(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未按规定提供属于无效投标: |
更改后投标人资格条件(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未按规定提供属于无效投标: |
1、 投标单位必须取得湘教通〔2020〕221 号关于公布湖南省校方责任保险和职业院校学生实习责任保险定点招标采购中标单位的通知由湖南省教育厅委托招标代理公司组织的2020 年9 月 1 日至 2023 年 8 月 31 日湖南省校方责任保险和职业院校学生实习责任保险定点招标采购(政府采购编号:湘财采计〔2020〕001220 号并取得湖南省校方责任保险和职业院校学生实习责任保险服务定点单位资格。 2、 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4、 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证合一可不提供)。 5、 投标人有效年检后的社保登记证(营业执照为五证合一的,视为已提供社会保险登记证),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6、 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 特定资格要求: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证合一可不提供)。 4、投标人有效年检后的社保登记证(营业执照为五证合一的,视为已提供社会保险登记证),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5、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特定资格要求: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六、本采购项目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七、投诉处理
1、本澄清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澄清公告与原招
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澄清公告为准。
2、供应商认为本澄清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澄清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学院监察审计处
提出(联系电话:0731-82946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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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