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门:
根据《关于做好2018年湖南省121创新人才培养工程人选选拔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18]227号,附件1)文件精神,为顺利完成我校2018年湖南省121创新人才培养工程(以下简称“工程”)人选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
选拔对象为学校直接从事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或从事技术开发、推广、应用的创新型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重点围绕科技创新、产品创新、文化创新、管理创新等重大创新领域开展选拔,注重向从事前沿科技研究的专业技术人才倾斜,向支撑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创新人才倾斜。
二、选拔条件
基本条件和第一、二、三层次人选具体条件详见湘人社函[2018]227号文件。
三、选拔程序
(一)自主申报。由专业技术人员自主申报,填报《湖南省121创新人才工程候选人情况登记表》(附件2),并按要求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二)材料初审。由学校人事处、教务处、科技处对申报材料进行核实(重点审查其申报材料、证书和证明等是否真实、齐全,内容格式等方面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三)学校评议。由学校组织人事处、教务处、科技处负责人及学术委员会专家代表组成评审委员会,对申报人员进行基本情况及申报材料评议,确定选拔拟推荐人选,报学校党委会审议。
(四)公示及上报。评议结果和申报材料在学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送至省教育厅。
四、材料报送
(一)申报人选必须提交的材料(表格须附电子文档):
1.反映人选政治思想、学术水平、工作业绩等情况的综合报告1份。
2.《湖南省121 创新人才工程人选登记表》1 份(附件2),每份用胶固定装订线。
3.《湖南省121 创新人才工程人选申报情况一览表》1 份(附件3),其中“主要工作业绩”栏要求涵盖主要获奖、荣誉、业绩、论文专著、人才培养等有关情况,文字简练,字数不超过200字。
4.各种证书、奖状、书籍、论文等附加材料的复印件1份,并装订成册,不超过40页。
(二)报送时间。人选推荐材料纸质稿务必于2018年9月26日前报送至学校组织人事处,电子稿随发邮箱526458210@qq.com。
联系电话:0731-82946144 伍老师
附件:
附件1.关于做好学校2018年湖南省121创新人才培养工程人选选拔工作的通知 湘人社函〔2018〕227号.pdf
附件2.湖南省121创新人才工程候选人情况登记表.doc
附件3.湖南省121创新人才工程人选申报情况一览表.xls
组织人事处
2018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