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中心: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范围组织开展推荐“最美教师”活动的通知》(湘教通〔2019〕166号)文件精神(详见附件1),现就做好我校相关推荐遴选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遴选范围
学校在编在岗教师。
二、推荐遴选名额
根据文件精神,学校可推荐1名“最美教师”报送至省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
三、推荐条件
详见附件1的评选条件。
四、推荐程序
1.自主报名。符合条件的教师填写《2019年“最美教师”候选人推荐表》(附件2)报所在二级学院(部)、中心汇总。
2.学院推荐。由二级学院(部)、中心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进行推荐,填写《2019年“最美教师”推荐对象汇总表》(附件3),限推荐1名(无合适对象可不推荐)。
3.资格审查。组织人事处对各二级学院(部)、中心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
4.综合评议。组织人事处会同教务处、科技处、学生处、学术委员会代表组成专家委员会,对各二级学院(部)、中心推荐人选及推荐材料进行综合评议,确定学校推荐人选后报省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
五、材料报送要求
1.《2019年“最美教师”候选人推荐表》(附件2);
2.《2019年“最美教师”推荐对象汇总表》(附件3);
3.材料报送时间:5月20日下午5:30前将上述纸质材料交至人事处406室,电子文档随发送至邮箱:526458210@qq.com。
附件:
1.关于在全省范围组织开展推荐“最美教师”活动的通知
2.2019年“最美教师”候选人推荐表
3.2019年“最美教师”推荐对象汇总表
组织人事处
2019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