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芙蓉学者奖励计划”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湘教发[2019]14号,附件1)规定,按照《关于做好2019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芙蓉学者招聘与考核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9]152号,附件2)精神,为顺利完成学校2019年度芙蓉学者招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9年,全省普通高等学校计划招聘芙蓉学者特聘教授50名、讲座教授30名、青年学者100名。根据教育人才分类评价改革的要求,部属本科高校、省属本科高校、高职高专院校招聘计划分类单列,其中高职高专院校特聘教授招聘计划10人,讲座教授招聘计划招聘10人,青年学者招聘计划20人。学校芙蓉学者候选人按岗推荐,每个岗位只能推荐1名候选人。
二、招聘要求
1.各学院、部门要从学校发展战略目标、创新平台、重点科研及产教融合基地和一流专业、一流专业群建设规划的需要出发,按照实施办法的规定,科学设置“芙蓉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讲座教授和青年学者岗位,并明确每个岗位聘期内应突破的重点领域及教学科研任务。
2.各学院、部门设置特聘教授、青年学者岗位,要优先考虑国家重大发展战略需求、我省和学校所在地区经济、科技和教育发展的重点领域;在遴选推荐招聘候选人时,要注意学科(专业群)特点,着重考察其解决核心技术、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问题的能力,考察其科研成果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对从事工程技术领域的候选人要避免过于强调其论文的倾向。
3.特聘教授、讲座教授、青年学者的招聘条件,具体如下:
(1)特聘教授招聘条件按实施办法的规定执行,聘期5年,聘期内应全职在我校工作。截至2019年1月1日,自然科学类、工程技术类人选年龄不超过47周岁(1971年1月1日后出生),人文社会科学类人选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3年1月1日后出生)。
(2)讲座教授招聘条件按实施办法的规定执行,聘期3年,聘期内每年在我校工作累计时间不少于2个月。截至2019年1月1日,自然科学类、工程技术类人选年龄不超过60周岁(1958年1月1日后出生),人文社会科学类人选年龄不超过62周岁(1956年1月1日后出生)。
(3)青年学者招聘条件按实施办法的规定执行,聘期3年,聘期内应全职在我校工作。截至2019年1月1日,自然科学类、工程技术类人选年龄适当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后出生),人文社会科学类人选年龄不超过47周岁(1971年1月1日后出生)。
4.各二级学院、部门应积极采取措施,通过直接推荐、师生传承、学术交流、专家推荐等多种渠道,从省外、境外遴选推荐芙蓉学者人选。
三、招聘程序及安排
1.提出需求。各二级学院、部门根据规定的招聘条件,结合工作实际,提出特聘教授、讲座教授、青年学者三类岗位设置需求,填报《芙蓉学者岗位设置申请表》(附件3)。岗位设置需求须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各二级学院须党政联席会议确定),报分管(联系)校领导审核后,交至学校组织人事处汇总。(7月11日前)
2.设置岗位。学校组成芙蓉学者岗位设置专家评审委员会,由分管组织人事工作的校领导任主任,分管教学工作、科研工作的校领导任副主任,组织人事处、教务处、科技处等部门负责人和学术委员会3名代表任委员,对各二级学院、部门提出的岗位设置需求进行论证,研究确定学校2019年度芙蓉学者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报学校主要领导同意后实施招聘。(7月11日-7月12日)
3.公开招聘。组织人事处公布学校芙蓉学者人选岗位设置及具体招聘条件,由各二级学院党总支部或部门所在的党总支部负责对推荐候选人政治表现、师德学风、引进人才等情况进行评估,提出初步推荐意见,并整理汇总推荐候选人相关材料,提交至组织人事处。(7月15日-8月30日)
4.学术评价。学校学术委员会对本校应聘人选进行学术水平评价,提出推荐人选建议名单报学校审定。(9月2-9月4日)
5.确定人选。推荐人选建议名单报学校校务会、党委会审定,确定拟推荐人选。(9月5日-9月11日)
6.公示上报。组织人事处对学校确定的拟推荐人选公示5个工作日。学校与经公示无异议的推荐人选协商拟定聘期目标任务及配套措施,向省教育厅报送“芙蓉学者奖励计划”岗位设置申请表格、岗位候选人推荐表及有关实绩材料等相关材料。(9月12日-9月20日)
四、推荐材料
1.推荐人选书面材料。包括“芙蓉学者奖励计划”设置申请表、推荐人选汇总表、推荐报告和推荐人选材料,具体要求详见《“芙蓉学者奖励计划”招聘人选书面申报材料要求》(附件4)。候选人提交的各有关实绩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30日。
2.推荐人选电子材料。电子材料由公示无异议的学校拟推荐人选登陆“湖南省普通高校学术梯队人才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218.76.27.11/jsc/)填写和上传,内容应与书面材料一致。
3.推荐人选材料上报。推荐人选书面材料和电子材料分阶段提交,具体安排如下:
(1)书面材料中,《芙蓉学者岗位设置申请表》于7月5日下午下班前提交至组织人事处,电子文本随发指定电子邮箱。
(2)书面材料中,候选人推荐报告、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候选人推荐表和附件材料等相关材料(详见附件5、6、7、8、9),由各二级学院、部门于8月31日前交至组织人事处,电子文本随发指定电子邮箱。其中,候选人推荐报告是指推荐候选人的二级学院党总支或部门所在党总支部对所推荐候选人政治表现、师德学风等情况,以及引进人才的相关评估情况的书面意见,具体内容可参照《意见提纲模板》(附件6)。
(3)电子材料,由组织人事处负责组织公示无异议的学校推荐人选,于9月20日前登录管理系统完成填报、上传,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为了顺利完成学校的芙蓉学者招聘工作,相关问题可咨询学校组织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联系人:颜妍、伍姝璇,联系电话:0731-82946144,电子邮箱:526458210@qq.com。
附件:
1.关于印发《湖南省“芙蓉学者奖励计划”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
2.关于做好2019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芙蓉学者招聘与考核工作的通知
3.芙蓉学者岗位设置申请表
4.“芙蓉学者奖励计划”招聘人选书面申报材料要求
5.“芙蓉学者奖励计划”申报人选限制解释说明
6. 2019年度芙蓉学者候选人汇总表
7.学院党总支关于XXX申请芙蓉学者材料的审核及推荐意见提纲模板
8.芙蓉学者候选人推荐表
9.芙蓉学者候选人附件材料
组织人事处
2019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