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部、室)、教学教辅机构、群团组织:
根据《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管理办法》(湘教发〔2020〕37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见附件1)及省教育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4〕60号)(见附件2)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做好学校2024年度青年骨干教师培养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2024年度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遴选
(一)遴选名额
根据2024年全省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名额分配计划,省教育厅分配给我校的名额为7名,原则上其中1名为思政理论课专任教师。
各教学单位可择优推荐1名人选,无符合条件的可不推荐。学校组织推荐遴选后报送至省教育厅。
(二)遴选范围
省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要从教学科研一线在职在岗的专任教师中择优遴选。要优先在“双一流”学科专业和基础学科专业、紧密对接我省“4×4”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及其他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学科专业领域遴选。推荐人选的年龄应不超过 40 周岁(1984 年 12 月 31 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年龄为准)
(三)推荐程序
1.各学院(部)推荐。组织本学院(部)教师进行自主报名,填报《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表》(见附件3)和《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人选基本情况一览表》(见附件4),相关业绩材料内容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26日。各学院(部)对照遴选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对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后,相关表格加盖二级学院(部)公章报送至组织人事部。
2.资格审查。由组织人事部牵头,会同教务处、科技处对各学院(部)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提出资格审查意见。
3.综合评议。学校学术委员会对资格审查合格人选的推荐材料进行综合评议,确定学校拟推荐人选。
4.公示与上报。经综合评议确定的学校拟推荐人选名单及申报材料,通过学校OA系统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经学校党委研究同意,按照省教育厅分配给学校的名额向省教育厅等额申报推荐。
二、2020年度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届满验收
(一)届满验收人员
杨承阁、尚晓丽、胡康、唐健豪、张鑫。
(二)届满验收内容
验收内容包括:培养期内政治表现和师德师风情况、培养计划执行情况、履行合同所规定的责任情况、参加培养培训情况、经费使用情况、培养目标实现情况等。
(三)届满验收程序
1.验收材料提交。2020年度培养对象填写《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期满验收表》(见附件5),相关业绩材料内容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26日。各学院(部)对验收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查后,加盖二级学院(部)公章报送至组织人事部。
2.验收结论确定。学校学术委员会将针对培养各对象做出合格、暂缓验收或不合格的结论,并将验收结果报送省教育厅备案。验收结论为不合格者,将终止培养对象资格。
三、材料报送
(一)校内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部)于4月10日17:00前,将推荐遴选及届满验收材料纸质版报送至组织人事处401A室,电子版随发至指定电子邮箱。
(二)省教育厅材料报送
1.根据省教育厅要求,学校确定的2024年度培养对象拟推荐人选和2020年度届满验收培养对象,需在“湖南省普通高校学术梯队人才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jsc.hxexam.com.cn/jsc/)内完成相关信息及材料填报。
2.上述相关人员系统填报时间为4月21日-4月26日24:00前。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组织人事部(教师工作部)联系人:范老师;联系电话:82946122,电子邮箱:hngy_zzrsc@163.com。
附件:
1.《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管理办法》(湘教发〔2020〕37号)
2.《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4〕60号)
3.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表
4.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人选基本情况一览表
5.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期满验收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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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2日